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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进一步下放行政和财政权力

2000-06-1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邹强 我有话说

本报伊斯兰堡6月10日电(记者邹强)巴基斯坦国家经济委员会在日前举行的会议上决定,进一步提高地方四省的财政自决权。今后四省可不寻求该委员会的批准,自行决定金额为2亿卢比以下的发展项目,这一标准较此前的规定增长了100%。会议还决定以销售税取代联邦国税,另设立农业收入税,两税均由四省自行征收。同时,联邦各部委的财政自决额度也由以往的2000万卢比增加到4000万卢比。巴还将撤销联邦政府内与四省在教育和卫生等领域设立的重叠机构,让省级机构行使更大的权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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